祁县工商局查获一起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近日,祁县工商局根据举报线索,一举查获假冒“长城”润滑油88桶,案值1.2万余元。
经现场检查,当事人所售的润滑油均采用黄色塑料桶包装,包装上标有“长城”及其图形等注册商标,标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名称,地址标注为“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6号”。后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该公司的88桶润滑油均属侵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这批润滑油属于假冒产品。在事实面前,当事人承认该润滑油是其贪图便宜,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没想到还没出售就被祁县工商局查个正着。
目前,祁县工商局已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没收了该批润滑油88桶,并对当事人王某进行了处罚。